8月25日上午9时,李小龙女儿李香凝起诉真功夫餐饮擅用父亲李小龙商标形象一案,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案由为一般人格权纠纷。由于李小龙和真功夫餐饮的知名度都很高,一时间此事迅速登上热搜。有6成受访网友认为商标上的人就是李小龙,选择“站队李香凝”。人物造型、动作姿态、服装颜色、名字暗示,三者给国人第一感觉就是李小龙形象。真功夫还是换个LOGO吧,真功夫LOGO上的这个人物,任何人看到都会联想到李小龙。李香凝的公司认为,公司合法享有李小龙相关的各种权益,“真功夫”擅自使用李小龙肖像,既侵犯了李小龙肖像上承载的人格尊严,也侵犯了财产利益,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的肖像,并赔偿经济损失2.1亿元。
对此,“真功夫”方面表示,我们也很疑惑,商标注册都是正规申请,国家审核通过的,都已经用了15年,商标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销,怎么会产生侵权呢?有网友认为,李香凝可以发声明,不可以用貌似李小龙的图片,不能说,但凡像李小龙的就是侵权。和李小龙长得很像的人比如陈国坤,你能说他长得侵权去起诉他吗?商标既然不违规,也通过了,那就能正常使用。也有人认为,真功夫有消费名人的嫌疑。不管商家怎么狡辩,图像就是李小龙相似像,李小龙穿黄色功夫服这个形象,是他特有的,而且商家也以此获得了丰厚的收益。这就是名人效应,大多数人都是冲着一代武打巨星李小龙而来,不信,你换个商标试试。动作很明显就是李小龙的招牌动作,还有黄色的衣服,与李小龙在《死亡游戏》的穿着一致。加起来是不是就联想到是李小龙了?做事都要有底线意识,不要老想钻空子。一些商家想“蹭名人IP”,借助名人效应以推动企业发展,打响知名度可以理解,但是也要遵守法律规定,取得相关的授权。